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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

符合办理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一)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二)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三)现有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70%

房地产开发项目许可证审批

   所需要件:1、项目报建:发改委批文、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批准书、建设资金证明。2、施工许可证:已审批的报建表、施工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该项目经理班子成员岗位证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监理合同、施工总包合同;6、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依  据:《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03年10月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号公告)

   程 序:建筑业管理科受理→分管副局长签批

   时 限:报建3个工作日,施工许可证3个工作日。


一、二级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审批


   所需要件:1、营业执业照副本及复印件;2、企业(公司)章程;3、验资报告及复印件;4、法定代 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5、持证上岗人员的岗位证书及复印件。

   依  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

   程  序:建筑业管理科受理→分管副局长签批

   时 限:3个工作日


物业管理三级企业资质审批


   所需要件:1、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2、具有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人员不少于8个,经理和3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3、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4、具有比较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5、建立了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依  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

   程  序:物业科受理→分管副局长签批

   时 限:3个工作日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

   所需要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5、工程施工合同;6、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7、商品房预售方案。

   依  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48号)
 
   程  序:住宅与房地产业科受理→分管副局长签批

   时 限:3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

   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所需要件:1、市政府有关文件2、规划许可证3、设计施工图。

   依  据: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黑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的决定》(省政府1997年第25号令)2、《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2]55号)3、《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关于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实施意见的通知》(伊政办发[2006]9号)。

   收费标准:9元/㎡
收费依据: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黑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的决定》(省政府1997年第25号令)2、《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2]55号)。

   程  序:墙改办业务室受理→主任签批。

   时 限:3个工作日。

  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所需要件:1、工程计划书2、工程建设概算3、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决算及购进散装水泥原始凭证

   依  据:1、“财政部 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23号)2、《关于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黑经冶建联发[2006]101号)。

   收费标准:1、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一元标准预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2、按使用袋装水泥每吨三元或折算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一元标准实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收费依据:1、“财政部 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23号)2、《关于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黑经冶建联发[2006]101号)

   程  序:散装办审核→准予开工

   时 限:3个工作日。

  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所需要件:1、政府减免费用批复 2、核定费用一览表 3、交费收据

   依  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省财政局《关于伊春市继续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批复》(黑价联字[2004]45号)

   收费标准:伊春区规划范围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征收60元,其他区减半征收

   收费依据:收费许可证0900120010027

   程  序:城建科受理→主管领导签批

   时 限:3个工作日

  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

   所需要件: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协议书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责任书

   依  据:《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价联字【1998】23号)、(黑价联字【2002】7号)

   收费标准:1、按建设安装产值的1.89‰2、按建筑安装产值2.7‰

   收费依据:收费许可证0900120060081

   程  序:质监站受理→主管领导签批

   时 限:3个工作日

  五、工程定额测定费

   所需要件:建筑施工合同

   依  据:《关于建设工程“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黑建经字【1999】第7号)

   收费标准:按建筑工作量1‰

   收费依据:收费许可证0900120010027

   程  序:招投标办→主管领导签批

   时 限: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