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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伊春市委办市政府办发出支援地震灾区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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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宏伟 媒体:伊春日报 作者:佚名
2008-5-16 8:37:4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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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伊春市委办公室、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各县(市)、区(局)党委和人民政府(行政),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发出《关于组织开展支援汶川等地震灾区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说,5月12日下午2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灾害,波及陕西、甘肃、云南、重庆等省(市),灾害损失十分严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民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向地震灾区捐赠工作的通知》精神,伊春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支援汶川等地震灾区救灾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积极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伊春各级党委、政府要立即响应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号召,动员党员、干部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积极带头,迅速行动,踊跃为灾区捐赠。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扎实做好组织和协调本地区开展救灾捐赠工作。要严格捐赠款物管理,建立专账专户,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由于灾区情况复杂,路途遥远,目前提倡以捐赠资金为主。各地每日上午11时30分前向市民政局上报一次捐赠情况。整个捐赠活动力争5月20日前结束。各县(市)、区(局)的捐赠款由当地民政部门或工会(南四局)直接汇到市民政局账户。市直各部门的捐款交到市民政局计财科(先存到市民政局银行账户,拿存款单到市民政局开具收据)。捐赠活动期间,市民政局星期六、星期日不休息,正常接收捐赠。接收的捐赠款,伊春市委、市政府将按照省里的安排,统一调拨灾区。 二要全面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伊春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和安全稳定等工作。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采取切实有效的物价监控措施,保障市场供给,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要尽快做好抗震救灾支援准备。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人员、物资、资金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特别是民政部门要准备好帐篷、衣被等应急救灾物资,一旦灾区需要,立即运往灾区。 接收捐款账户: 户 名:伊春市民政局 开户行:建设银行营业部 账 号:23001673651050003885 联系电话:3601221 联系人:马云霞 手机:13945881972 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联系电话:8878662 联系人:张津林 手机:13846617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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