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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到伊春市检查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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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宏伟 媒体:伊春日报 作者:李宏
2008-9-11 13:47:58 发布 |
9月8日至9日,以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郑洪德为组长的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伊春市,就《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伟光参加了汇报会。 伊春林管局副管局长赵晓峰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市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总体情况。 2007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收到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全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已有14.7万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率达到100%;集体企业已有1.47万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率达到98%;民营企业已有2.04万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率60%;个体工商户已有9.24万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率31%。2006、2007、2008连续3年农民工签订率均超过85%。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75%以上。 听取了伊春市的汇报后,检查组又与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国有、民营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对伊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伊春市领导重视,各部门联动,措施得力,效果明显。检查组指出,自2007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伊春市就成立了以分管市领导为组长,劳动保障、工会、妇联、工商、人事、建设、卫生等单位为成员的《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就贯彻《劳动合同法》进行安排部署,各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打下良好基础。在《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过程中,强化学习宣传,强化问题整改,帮助用人单位理顺劳动关系,对发现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改”,避免了违反劳动合同用工行为的发生。《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使林区各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劳动用工行为不断规范,职工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希望伊春在下步工作中,继续加强对《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伊期间,检查组还先后深入到友好、五营等地检查指导《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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