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伊春综合信息
>
伊春新闻
> 正文阅读 |
|
团市委号召全市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春防
|
发布:宏伟 媒体:伊春日报 作者:陈亮
2008-5-13 20:17:52 发布 |
|
团市委号召全市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春防
伊春日报消息(陈亮)日前,团市委下发《通知》对全市团员青年参加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协助本地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组织动员团员青年积极参加护林监护队、森林防火突击队,并积极配合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本地区森林防火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和技能培训,在护林防火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要利用多种宣传形式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社区团组织要通过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对社区居民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企事业、机关团组织要动员和组织彩旗队、秧歌队、锣鼓队等,深入车站、广场、商服区,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切实增强防火工作责任感。学校团组织要通过开展上一堂森林防火课、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开一次森林防火大队会、争一枚森林防火雏鹰奖章、发一张森林防火宣传单“五个一”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森林防火意识。 《通知》强调,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做好火灾预防各项工作,教育广大团员青年和中小学生带头不带火进山。要做好假期的森林防火工作,在林区主要进山要道、进山路口等进行巡查、监护,消除一切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在全团开展“保护母亲河”植树护绿活动期间,对团员青年进行防火知识宣传,杜绝植树地点的火灾隐患,积极做好各项预防工作。要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各级团组织要在当地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灭火工作。同时,强化专业扑火知识的普及与培训、熟练扑火实战技能,避免在扑火过程中发生无谓损失(伤)。在动员扑火中,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扑火,并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
 发文时请务必注意: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 《北京地区互联网站电子公告服务倡议书》,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一旦违犯法律法规,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本站工作人员有义务配合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如IP地址等)。 二、自觉遵守爱国、守法、自律、真实、文明的原则,严禁发表有人身攻击倾向、有造谣生事嫌疑的言论,严禁发表虚假广告、色情、网络传销性质的内容,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删除违反规定的内容或取消违规网友的发文权限甚至删除其ID。 |
|